去年3月,随着三星堆遗址新一轮考古发掘结果的揭晓,三星堆“出圈”了。在热点持续发酵的同时,也出现了一批商标抢注者。受成都新都区蜀道酒类经营部委托,成都市瑙米商标事务所突击申请了16件“三星堆”商标,其中包含第4类“润滑油”和第41类“教育、幼儿园”等。因“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注册”,其委托的商标事务所被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处以4万元罚款。
这是4月25日,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个。
面对上述情况,省知识产权局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护三星堆商标注册相关的专用权?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凯表示,“针对‘傍名牌’的恶意抢注行为,我们请求并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依法保护知名文物单位特有的文字和相关文物特有的形象,联合文化旅游部门共同强化了对三星堆知识产权的保护,严肃查处了恶意抢注和违法代理等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工作的安排,会同市县相关部门共同加大协同保护的力度,指导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博物馆依法有序解决历史遗留的三星堆商标注册争议问题,支持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博物馆加强商标品牌的创建,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助力文创产业的发展。同时,推动广汉市相关主体依法开展文化类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注册保护。
那么,普通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该如何把握界限,避免侵犯三星堆注册商标专用权?陈凯也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合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和字号;其次,经营者未经授权不能擅自使用三星堆及其特有的文字名称和形象,避免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造成不正当的竞争。此外,经营者如获得授权,应按照授权许可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红星新闻记者 郑然 黄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