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4月25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果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成都国泰融和贸易有限公司、胡某国、杨某某财产线索,且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回款金额的6%支付悬赏金,由成铁中院直接从执行款项中划拨。
根据悬赏公告,以上被执行人每个执行标的为81886506.16元及利息。如果群众能够提供相关财产线索且经过法院查证属实,能够把以上三个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本金81886506.16元一次性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回款金额的6%支付悬赏金,就可以获得490多万的悬赏金。“如果提供的线索还能执行回利息,悬赏金还能更高。”成铁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案涉及怎样的案情?记者注意到,相关执行裁定书显示,胡某国为成都国泰融合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及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川民终377号《民事裁决书》、(2016)川民终377-1号《民事裁决书》,以(2020)川执138号执行裁定书,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