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办婚事,按照传统习俗确需给付或者收受婚嫁彩礼、礼金,彩礼的标准和礼金的种类、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下列行为:索要高额彩礼、礼金或者利用彩礼、礼金干涉婚姻自由;给付或者收受超标准彩礼、礼金……”今年5月1日起,《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对遏制“高额彩礼”等陋习作出了明确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实际上,凉山很多村庄从几年前开始就制定了村规民约,甚至对彩礼的金额进行了明确规定。2015年,西昌市阿七镇白塔村制定村规民约明确规定:“提倡不收彩礼金,如果男方自愿给,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婚事酒席正席餐数不能超过2餐、随礼金不得超过1000元……”
4月28日,白塔村村干部王木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制止婚丧嫁娶高价彩礼和铺张浪费的村规民约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大大减轻了男青年的负担。“六年多来,我们没有发现因高额彩礼违反村规民约的情况。”新出台《条例》了,他们也会依照相关规定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
四川首例:
凉山出台移风易俗条例
各县市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
面对“高额彩礼”等陋习现象,凉山立法说“不”。今年3月,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近日,该条例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条例》第二章行为规范中,明确应当遵守婚姻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婚姻制度。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抵制无效婚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条例》明确规定,婚嫁彩礼、礼金、礼品限于人情礼节性,国家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奢侈婚礼;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攀比摆阔、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支持、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提供婚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
其中还指出,操办婚事,按照传统习俗确需给付或者收受婚嫁彩礼、礼金,彩礼的标准和礼金的种类、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下列行为:索要高额彩礼、礼金或者利用彩礼、礼金干涉婚姻自由,给付或者收受超标准彩礼、礼金,退(毁)婚高价赔偿,以婚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婚嫁敛财……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专门将移风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规层面,在四川尚属首例,这也标志着凉山州移风易俗工作有了法治护航。目前,凉山州各县(市)都在对该《条例》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礼金。4月24日, 凉山越西县瓦岩村召开的群众知情大会上,就对这项新的单行条例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