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旅游开发”项目,可领取分红,月息2%……一年前,四川一家公司为骗取老人们信任,组织部分人员实地考察,鼓吹投资没有风险,并许以高额分红利息。短短4个月左右,便在资阳市雁江区骗取52名老人123万余元。
不仅如此,该公司在被警方责令1个月内退还受害人全部投资款后,竟玩起了“骗中骗、局中局”,利用没看清风险的部分老人怪民警“搅局”、破坏其“赚大钱”好机会的心理,再次对老人们进行洗脑,用“假退款”的方式欲将门店经理尽快“捞”出来。
涉案公司办讲座,引导老年人“投资”
红星新闻记者从资阳雁江警方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雷某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线索]
月息2%的“合作协议”
不管公司盈亏,投资人领固定收益
2021年5月,家住资阳市雁江区的朱某来到警方,称一家公司在雁江找临近退休的人“投资”,每月除了分红,还能“免费旅游休闲”,他怀疑这种行为可能是非法的。
“会不会是非法集资?”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莫若觉得,此事必有蹊跷。朱某带来的一份“合作协议书”,也印证了他的想法。
协议书中,甲方为四川某农业科技公司,公司宣称合法拥有某农业园区“生态小木屋项目”的建设、经营及所有权,为扩大经营规模,有意寻求联合经营者进行旅游开发。
朱某称,考察后,他在对方鼓动下签订协议,投资了该项目。联合经营条款明确,公司负责木屋项目修建与经营管理,朱某以单套生态小木屋为单位投资,并领取分红。
“他投了1万元,月息2%。”莫若算了算,月息2%相当于1万元投资每月可分红200元。“不管公司盈亏,投资人都能领取固定收益,我们基本判定这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当天,雁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前往城区南门菜市场附近的涉事公司资阳分公司。“公司正在经营,但只有几名工作人员在场,办公地点有七八个房间,还有带幕布的会议室,地面散落着笔记纸,看起来像刚办过一场讲座。”莫若说。
面对民警询问,门店经理王某称,资阳分公司于2021年1月开始营业,除了卖农副产品,还会组织资阳市民旅游养老,公司在四川有多个旅游基地。
“现场确实有一个农副产品陈列室,摆放有鸡蛋、面粉、面条、米和油这些。”莫若说,但面对民警询问,王某否认公司在经营投资分红和旅游养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