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法庭之上,66岁的黄廷省头发已花白,面对法官讯问仍在狡辩。

  不过,他的谎言是苍白的,司法文书记录下了他的累累罪行——

  自1979年以来,出生于1956年,时年23岁的黄廷省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吹嘘、欺骗等手段,将四川岳池、广安等地11名未婚女青年拐卖至河南、湖北、山东、安徽等地;1984年7月4日,时年28岁的黄廷省因拐卖人口罪、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服刑之后于1996年出狱。

  出狱之后,他又屡屡作案:1998年,他将四川石棉女子王某拐卖至河南新野,随后又以“准女婿”身份返回石棉,将王某母亲李某拐卖至河南南阳;2000年,他又从四川汉源将工友黄大某的儿子黄小某拐卖至河南南阳。直到21年后,在四川省公安厅和雅安市公安局支持下,经汉源警方不懈追查,黄小某才与家人重新团聚。

  2021年,劣迹斑斑的黄廷省被雅安警方在福建厦门一处工地抓获。

  2022年7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黄廷省涉嫌拐卖妇女儿童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黄廷省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拐卖妇女二名、儿童一名,犯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在黄廷省的老家岳池县,村民听闻他再次被判刑都感到震惊:没想到他出狱后又在干拐卖妇女儿童的勾当。这个母亲当年口中的“天棒”(当地俗语,意为无法无天之徒),很早就离家四处流窜作奸犯科,兄弟亲戚很少与其往来。如今,乡邻们对他的记忆已变得非常模糊,连其侄儿也表示不清楚他的情况。他家的老屋因年久失修早已垮塌,荒草丛生……

▲2022年,黄廷省在庭上再次等待宣判▲2022年,黄廷省在庭上再次等待宣判

  第一次入狱

  母亲口中的“天棒”

  拐卖11名未婚女青年被判18年

  黄廷省拐卖人口的罪行,至少给十多个家庭带来巨大伤害。

  黄廷省,1956年出生于四川广安岳池县某村,20多岁时,黄廷省没有正当职业,主要靠坑蒙拐骗获取收入。

  司法文书显示,1979年以来,他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吹嘘、欺骗等手段,先后将广安、岳池等地的杨某、田某、刘某等11名未婚女青年拐骗至河南、湖北、山东、安徽等地分别卖与他人,共获赃款4500元,粮票180斤,黄廷省分得赃款4150元,粮票180斤。此外,黄廷省还曾诈骗王某等人现金800余元,盗窃河南的夏某某540元……

  在拐卖妇女期间,黄廷省还强迫与被拐卖妇女发生关系。

  1984年7月4日,时年28岁的黄廷省因拐卖人口罪、诈骗罪、盗窃罪等数罪并罚,被岳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黄廷省当年获刑的消息,后来在岳池老家村里传开,一度让村民们感慨不已。黄家是当地一个本分的家庭,黄父早年在公社经营药铺,黄廷省在家中排行老四,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他的姐姐和兄弟都不像他,都是很老实本分的人。”7月28日,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黄廷省曾读过书,后来跟人外出打工,但不知为何会走上拐卖人口的犯罪道路。 “他嘴巴会说,人精得很,不然也不会有人上他的当了。”这位村民称,没听说黄廷省有拐骗村子附近的人,(拐骗的)都是比较远的人。

  一位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黄廷省整天游手好闲,做事情伤风败俗,家中兄弟亲戚也很少与其往来,黄母在世时,跟村民们提到黄廷省会用“我屋那个‘天棒’”来指代。

  1996年出狱之后,黄廷省毫不悔改,依旧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人生之路再次偏离。

▲黄廷省当年与工友黄大某儿子合影▲黄廷省当年与工友黄大某儿子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