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史晓露

  1月5日,记者从省民营办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已正式确定自贡市沿滩区、达州市大竹县、宜宾市翠屏区、泸州市合江县等4个县(区)为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地区。

  为有效探索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路径和举措,形成示范推广经验,2022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日前,在各市(州)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初评、复评、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正式确定了改革试点地区。我省将对每个试点县(市、区)在试点期限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据悉,试点任务主要包括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等五个方面,着力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转化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夯实全省县域经济底部基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根据试点要求,各试点县(区)政府是推进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采取集中办工、定期调度等方式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同时,各试点县(区)要突出重点找准方向,精准高效推进改革实施,不盲目追求“大而全”的面面俱到。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落实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激励支持措施,对试点地区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产业布局、资金申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