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文慧

  团伙租用民房生产假药4万余罐(支),涉案金额达1.2亿余元;招聘模特推荐其整容,真相却是诈骗;美甲工作室使用的“三无”舒缓膏,源头指向外省……3月13日,我省十一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新闻通报会,集中曝光了全省专项治理第二批15件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即在其中。

  据介绍,去年9月以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聚焦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虚假营销宣传、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涉费涉税和线上违法违规行为等乱象,扎实推进细密排查、分类处置、标本兼治,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了一批不法机构和人员、斩断了一批黑产利益链条、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建立了一批常态长效机制,达到了规范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医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效果。

  案例1

  美甲工作室使用假药 公安跨省追查源头

  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县“平姐美甲工作室”内存放的11支某品牌舒缓膏初步认定为“三无”产品,疑似假药。公安机关当场对该店铺负责人和店内工作人员实行现场控制,并现场扣押、提取了涉案舒缓膏。

  经对扣押舒缓膏进行成分鉴定,检出利多卡因、丁卡因。经查,该舒缓膏为广东省佛山市郭某某提供。随后,三台县公安局在广东省佛山市郭某某经营的美妆工作室现场搜查出不同品牌舒缓膏1971支。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郭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租民房大量生产假药并网售 1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

  泸州市公安机关发现,以林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租用民房设立生产窝点,购买原料大量生产医疗美容整形用假麻膏药品,通过网络联系接受订单,层层发展下线对外销售。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黑窝点6处、生产流水线1条,查获假药成品4万余罐(支)、制假设备10套,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案例3

  假托整容实施贷款诈骗 获刑四年二个月

  经查,周某利用他人身份注册成立宜宾耀梵模特经纪有限公司,并对外招聘模特,模特入职后周某以其脸部存在缺陷为由推荐其整容,并承诺由公司支付分期贷款。模特整容后,周某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情趣服装让模特穿着拍照,模特因服装暴露拒绝后,周某便以其不愿拍摄为由要求模特自行承担贷款。

  周某以此方式先后向宜宾蜜拉贝尔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宜宾华仁医疗美容门诊部、宜宾牙洁士牙科门诊有限公司介绍29人,成功贷款12人,美容医疗机构按消费金额的20%~50%现金返点给周某,直至案发,周某未为任何一人承担过贷款偿还义务。2022年12月13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周某退缴违法所得76640元,返还被害人。

  案例4

  消费欺诈案再审采纳抗诉意见 消费者获赔12万元

  成都正好医学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与杨某在建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时,就隆鼻修复术使用进口膨体材料达成了合意,但实际使用的是国产膨体材料,存在消费欺诈。

  二审判决后,杨某不服,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申诉。经审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就赔偿责任计算方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再审采纳了抗诉意见,最终判决成都正好医学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应以杨某支付的全部价款4万元为基数承担三倍赔偿责任,赔偿杨某12万元。

  案例5

  进口不合格美容牙科器械 依法责令销毁或退货

  内江海关在对一批从国外进口的数量为9550个的唇颊牵开器进行目的地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产品内外包装生产日期标识不一致,产品内包装标识的生产日期已超过产品规定使用期限,不符合《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定其产品不合格。2023年3月10日,内江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依法责令进口企业对该批货物进行销毁或退货处理。

  案例6

  违法购进药械 罚款10万并没收药械

  经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和立案调查,眉山市东坡区壹壹皮肤健康管理中心店内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等药品和注射用透明质酸等医疗器械无购进票据,部分产品无中文标识,当事人无法证明该批药械来源渠道合法,且其采购使用的6种医疗器械未经注册,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2月,东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药械的行政处罚。

  案例7

  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 责令改正并罚款

  根据外省移送线索,南充市南部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县唯伊美容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其使用的某强脉冲光治疗仪(用于脱毛)的注册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该产品的购进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查验记录。该设备经标识生产企业鉴定系伪造,经检验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强脉冲光治疗仪为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1月,南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没收涉案医疗器械、罚款6.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

  医美门诊部使用非法药品 罚款17.5万元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西昌市公安局联合检查发现,西昌菲德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经查,当事人使用的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等11种医疗器械和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2种药品,均购进于不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使用的麻舒痛乳膏属于未经批准的药品,涉案货值44.24万元,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2月,凉山州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购进药械、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

  使用过期药械 没收药械并罚款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内江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手术室货架存放的部分药品、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经查,当事人存在使用失效医疗器械和劣药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1月,东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过期医疗器械和药品、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

  无证合作开展超声医美服务 责令停止并罚款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并查实,攀枝花市东区你的肌肤皮肤管理中心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展超声医疗美容服务活动,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12月,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执业行为,没收医疗器械、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1

  居民楼内无证行医遭举报 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县某住房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居民楼内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为顾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构成无证行医行为,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2023年2月,夹江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执业行为,并作出没收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0.27万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2

  非法任用“黑医师” 警告并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对该区颜值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存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陈某从事自体脂肪填充等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任用未按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黄某某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违法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2022年11月,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另案对陈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3

  医美诊所多项违规 警告并罚款

  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检查查实,该市倾世容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施行病历管理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的医疗文件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存放过期药品,在非贮存点堆放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11月,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3.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4

  医美门诊部网上虚假标价 涉嫌价格欺诈被罚款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成都恒博天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经查,当事人在大众点评平台销售的部分医美项目标示的折价基准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2023年3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并作出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5

  网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罚款3.69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泸州西之美整形美容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利用新氧、微信等平台注册账号发布的内容中,构成商业广告部分含有通过与“打版协议”和网上搜图等方式利用患者形象为医疗美容服务做证明、表示功效性的断言等内容,同时存在未经审批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等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2023年9月,江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69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