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巴中市市直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市直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60元/生/期,从2019年秋季起执行。

  通知要求,各校必须遵循普惠自愿原则,按规定与学生家长签订自愿课后服务协议,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课后服务并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减免相关费用。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