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区法院调解执行一起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成功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的公平正义。

  案件缘由

  事情的源头还要追溯到2016年11月5日晚,被告刘某某、吴某某将车开到原告李某丈夫(已故)的汽修厂,要求对车厢内的钢制容器渗漏处焊接,二被告并未告知该容器装有燃油,也未将燃油卸完并清洗,在焊接过程中突发大火,导致原告李某被烧伤、其丈夫当场死亡。原告李某等人将刘某某、吴某某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刘某某、吴某某共同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27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告李某等人向巴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刘某某,发现其患有严重的疾病长期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大、无经济收入、家庭条件困难,另一被执行人吴某某常年在外务工,收入较低。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对案情进行了详尽的综合分析,在法官的苦口婆心、释法明理下当事人终于达成了由被执行人先行履行19万元,余款年底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至此,长达四年之久的死亡赔偿款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得以解决,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近年来,巴州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不断探索新模式,用足用巧执行强制措施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今年1—5月份,共受理涉民生类案件167件,执行到位金额18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