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恩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现在依法对你家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和工作证,麻烦你配合工作。”近日,恩阳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某小区,依法对被执行人厍某的住宅进行搜查,并当场对搜查出的名贵字画等物品进行了查封。
2016年5月,被执行人厍某因投资需要与邮政储蓄银行巴州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授信被执行人额度为260万元,分期借款,分期偿还。最终被执行人在偿还一部分款项后,仍然下欠200万余元未偿还。为此该行诉至法院,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厍某却并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按期履行义务。为此,该行向恩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厍某,督促其尽快履行债务,被执行人厍某数次做出付款承诺,但均未兑现承诺。鉴于被执行人厍某态度顽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近日,恩阳法院组织多名执行干警,邀请了法治记者和社区代表,依法对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搜查。
据悉,这是恩阳法院2020年首次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搜查措施。执行搜查是一种严厉的强制手段,依法合理使用执行搜查,有助于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对震慑和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下一步恩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执行、阻碍执行等行为,打破“老赖”们心存的幻想和侥幸,迫使其尽早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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