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8月3日,记者从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宣判了一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被告人马某某因多次冒充军人实施诈骗共计7万多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退赔被害人相关损失。据了解,这已是马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五进宫”,距其上一次出狱还不到一年。

  2009一2018年间,马某某曾连续4次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到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在2020年出狱后,马某某仍选择“重操旧业”。

  2020年年底,马某某通过朋友认识唐某某,冒充现役军医,取得唐某某信任及好感,建立所谓恋爱关系。其后,马某某虚构给战友发红包等各种理由,从唐某某处骗取人民币13170元。

  2021年1月,马某某通过聊天软件,再次冒充现役军医,认识范某某并取得其信任。其后,范某某朋友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马某某借口以打点关系为由,先后多次在范某某处骗取人民币,共计46400元。

  2021年5月3日开始,马某某再度冒充部队军人骗取被害人张某某18000元。

  都江堰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某被挡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另外,鉴于马某某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为此,都江堰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