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合同是否合法

  先需要明确的是,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系合同关系,消费者在试用或者开通会员服务时,平台一般会弹出一个协议,而平台进行自动续费的依据也是该协议。童文建表示,该协议应该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平台运营者单方面约定消费者中途解除会员不可退订退费的“一 刀切”规定,没有对经营者的义务进行规范约束,明显减少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问题二

  续费模式有何法律风险

  订退方式隐蔽涉嫌侵权

  记者经调查发现,自动续费功能订退方式,基于平台和手机系统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无论是哪个平台或是哪个手机系统,其自动续费订退方式都十分隐蔽,取消自动续费程序都同样繁琐。

  记者尝试取消某视频网站的自动续费功能,发现取消会员自动续费的选项位于用户页面里的会员界面中头像下方,仅一排小字很难发现。对于苹果手机来说,如果消费者要取消某软件的“自动续费”,还需要通过作为第三方平台的苹果手机系统来取消,需要通过进入设置页面、登录苹果ID等7个步骤才能取消。如果不经过指导,第一次尝试取消“自动续费”的消费者很难完成这项操作。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在格式条款中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同时,《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会员自动续费功能订退方式隐蔽、取消程序繁琐,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童文建认为,如果某平台自动续费功能不存在上述情形,原则上该“会员自动续费”模式合法存在。未尽到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

  在北京工作的冯先生透露,他曾开通某视频网站的会员,当遭遇第一次“被自动续费”后,他担心取消后当月享受不了会员服务钱就白扣了,于是想着月底取消,但到了月底又忘记取消。“自知理亏”的他放弃追回所扣费用,当即取消“自动续费”,以免再次被自动续费。

  忘记取消“自动续费”功能,消费者就只能自认倒霉吗?“不管是会员到期自动扣费还是试用后自动续费,对于是否续费消费者都应该有选择权。但平台在未经提示和说明,或者通过第三方平台通知的情况下,钻了用户记不得甚至不知情的空子,直接扣费延期,属于违法行为。”童文建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充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协议里面的关于“自动续费”的相关条款对消费者应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消费者有权要求平台予以退还。优惠开通属误导型消费

  此外,记者还发现,市场上绝大多数平台均将自动续费设置为优先选项,且如果消费者选择“自动续费”功能,平台会以折扣或者红包等方式给予优惠。记者注意到,甚至有部分平台则设置为一旦用户开通试用会员,默认自动续费。

  成都的赵女士表示她就曾中过这样的“招”。2019年3月,她曾以1元钱的优惠价格体验某办公软件的会员服务,但在试用期到期后,被直接扣了费,并通过银行账户发送短信予以通知。当她收到“15元扣款”信息时傻了眼,但也只能认栽。“以折扣、红包诱导消费者开通会员时选择自动续费,或者以免费试用诱惑消费者同意自动续费,都属于误导型消费,违反法律规定。”童文建补充,用户一旦开通试用会员则默认自动续费,该设置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