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游飞)2月9日,记者从丹巴县获悉,防疫期间,聂呷乡两位村民因隐瞒旅居史和损坏管控设施分别受到处理。
聂呷乡妖枯村村民巴桑尼马,在乡村两级疫情排查过程中多次隐瞒其出行旅居史。经核查,一是在1月19日返回妖枯村时谎称从成都返回,刻意隐瞒其1月14日至1月19到上海、江苏、湖北 、河南、西安、重庆的旅居史;二是2月1至2月5日谎称在康定居住,故意隐瞒其到成都和道孚八美少乌村的旅居史。其行为违反了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造 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决定对其作出严格的强制隔离医学观察、批评教育、在全村内进行检讨、扣发本人2020年惠农惠民补助资金等处理。
聂呷乡高顶一村村民王树君,于2月6日17时52分在烧香路损坏防疫管控设施并强行通过,违反了《甘孜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3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驾驶员和乘客 应积极配合做好道路联防联控检疫点的相关检查工作,不得闯关、冲关逃避检查。经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其作出批评教育、照价赔偿损坏的管控设施 500元、书面检讨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等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