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征收机构对有历史欠费的企业会开展集中清收吗?

  答:2020年全省将继续稳定现行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对参保企业的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历史欠费不进行集中清缴,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问:如何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答: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并按程序批准后,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具体申领事宜,请向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问:如何申领停工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

  答:因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本单位职工自主选择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课程,并以企业为单位收集汇总培训意愿计划,报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后实施。

  培训结束后,由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中按实际培训费用全额给予企业补贴,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再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细实施流程、所需申领材料等由各市(州)自行规定,请企业具体向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问:中小企业如何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答: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企业到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吸纳人员清单、劳动合同等资料,经审核后,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期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何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机构到用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提交机构和用工企业基本信息、就业人员清单、劳动合同等资料,经审核后,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期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