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26日电(王爵 仲静)“检察官给我讲了很多次(释法说理),我真的错了,我认罪……不上诉”,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疫”诈骗案宣判,被告人曹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庭审现场。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供图庭审现场。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供图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曹某做起了口罩的生意,2月18日,曹某在明知无法提供口罩的情况下谎称有能力提供口罩,并通过注册微信号冒充医院医务人员等方式获得被害人吕某某信任,骗取吕某某118000元口罩货款。曹某收到货款后未联系货源,直接将该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月18日至19日,在多次等待均未提到货物后,吕某某报警。随后,曹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承认收取吕某某货款而未发货。截至开庭前,曹某已退赔被害人吕某某人民币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