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疲劳驾驶轻易不会被查处,不想,这名大货车司机还是被逮了个正着。近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三分局十大队在例行检查中,通过技术查询和当场询问,确认了该司机疲劳驾驶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民警林敏介绍,12月6日,省高速公路三分局十大队民警在S66隆汉高速自隆段富顺站开展执勤检查工作。当天下午5时许,一辆号牌为川L802××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出隆汉高速公路富顺站,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在后台查询车辆行驶轨迹时发现,该车已连续行驶4小时58分钟,已超过4小时,属于疲劳驾驶。

  对此,司机李某解释称,是为了赶时间卸货,才会造成疲劳驾驶的行为。民警介绍,即便如此,其驾驶行为已经违反法律法规,当即对其进行法治宣讲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处罚单。↑处罚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小于20分钟,即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据悉,这是省高速公安三分局十大队成立以来,也是S66隆汉高速自隆段通车以来,查处的首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提醒,冬季行车,更要注意安全,切勿掉以轻心。

  洪森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