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四川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六大队,在近日一个深夜接米易县公安局转警称:在G05京昆高速公路攀西段白马至永郎方向2369km处发生一起单车交通事故,请出警!分局六大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事故车辆川DK8***号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发现测定值为18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值。

  在对驾驶员询问中得知,该车驾驶员刘某,河南鹿邑县人,当日晚上在白马和工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点酒,后接到老婆电话称家中有事需立即赶回德昌,便打算开车回德昌。他心想,天气这么冷而且又这么晚了,路口多半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没想到从白马收费站进站口上高速后不到五分钟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且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被民警现场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