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泸州频道 魏杰

  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之际,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泸州市2020年度十大环保典型案例,并绘制漫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环境保护,剖析典型案例。

  案例一

  泸州某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利用外挂作弊软件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0年4月9日中午,泸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会同专家到泸州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终审电脑上安装外挂作弊软件,利用作弊软件对车辆检测数据进行修改,以便顺利通过检测,即利用外挂作弊软件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行为,同时,还发现该公司安装的外挂作弊软件可以修改安全检测、综合检测等的有关参数。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61元。

  典型意义:本案机动车检验机构使用作弊软件远程修改机动车检测数据,手段隐蔽,技术含量高,违法性质恶劣,环境监管部门借助专家力量,通过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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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泸州某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案

  2020年9月17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泸州某某包装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8月23日至8月26日期间,丝印机生产过程中,丝印机配套建设的两个废气集气罩收集管与丝印机处于断开状态,无法对丝印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进行有效收集。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典型意义:企业明知设施损坏无法有效收集废气,仍然坚持生产第一,漠视环境污染;在环境执法人员宣传引导下,认识到了错误,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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