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内,一个原本已经封闭的矿洞,被人偷偷打开,发电机、骡子和铁镐纷纷上阵,一场秘密合谋的盗采活动,就此上演。

  2022年9月2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某、辛某某破坏自然保护罪一案。据了解,该案是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老槽沟”矿区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该矿区已于2017年12月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规划要求依法予以封闭并施行自然生态恢复,赵某某、辛某某和冯某合谋,到“老槽沟”盗采铅锌矿石,其中,辛某某、冯某用电镐凿矿时引发矿洞跨塌,辛某某、冯某被垮塌的矿石掩埋,冯某当场死亡、辛某某受重伤。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某、辛某某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辛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场合谋:在封闭矿洞盗采矿石

  路上的蹄印,还没完全消融的冰雪,深山里,盗采者正在合谋一场“见不得光”的行动。

  2020年8月,赵某某、辛某某和冯某(已死亡)为谋利,商议共同到“老槽沟”矿区内盗取铅锌矿石。

  为便于进入“老槽沟”矿区,三人雇人将国家公园核心区入口的大石头破碎,强行打通进入核心区的通道,破碎后的碎石用于铺设、硬化路面、垒砌堡坎等,并雇人将小路上的植物砍倒,形成约一米宽的路。

  其后,三人先后将发电机、电镐、电线、矿灯、汽油、生活物资等物品搬入“老槽沟”矿区,在矿洞内用电镐、錾子等盗采矿石约15天,凿获矿石约40吨。

  2020年11月,辛某某、冯某用电镐凿矿时引发矿洞跨塌,辛某某、冯某被垮塌的矿石掩埋,冯某当场死亡、辛某某受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