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为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助力就业这个头等民生大事,助力全省各地各部门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四川省人社厅决定开展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解答。9月28日,第一期政策解答出炉,在这期政策解答中,四川省人社厅对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进行了解释,并对其中公众咨询较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几种情形进行了重点解答。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之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介绍。
关于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按照各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其中,45个原深度贫困县仍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关于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标准按照不超过各市(州)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执行,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具体标准。从申领之月起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价格临时补贴,符合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的市(州),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有三个渠道可以申报: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103.203.218.134)“个人业务-失业保险”模块自行申报;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登录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微申报-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自行申报;到参保地就业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领金同时又打零工,会停发失业保险金吗?
对公众咨询较为集中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相关问题,上述负责人也进行了解答。
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这是公众咨询较多的问题,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用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否一生只能领一次?如果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在打零工,是否会被停发失业保险金?针对这两个问题,上述负责人解释,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不是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2020〕24号)第六条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根据上述规定,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条例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截至目前,四川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64.91万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约1600元/月。今年以来,全省共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5.92亿元、失业补助金1103.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