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12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地各医药公司、药店、医疗机构等药品、防疫用品相关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书主要包括5方面内容。其中提到,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同时,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