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12月14日,四川遂宁召开《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全省市州首个农贸市场管理地方法规,新规将于2023年2月1日施行,共有建立管理协调机制、突出规划建设、重视公共安全、规范活禽屠宰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据悉,《条例》有五章,共33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立法的主要依据有:《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还学习借鉴了徐州、连云港、郴州、南昌等城市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内容主要有建立管理协调机制、突出规划建设、重视公共安全、规范活禽屠宰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条例》要求遂宁市商务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明确了农贸市场各个主体的公共安全责任,鼓励现有农贸市场按照中省市农贸市场等级(星级)规范要求建设和改造营业设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贸市场擅自设立活禽屠宰点,非法屠宰活禽。

  针对市民广泛关注的“脏乱差”这个老大难问题,条例提出了三项措施。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制度,定期检查市场内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此外,《条例》还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自产食用农产品销售、智慧农贸市场建设等提出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