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如果你在××店订购了某品牌木门,请你好好查看一下……希望大家不要被这家无良商家欺骗……”在发现自己在建材店订购的几扇门不是合同约定的品牌后,蔡先生夫妻发文在微信朋友圈、业主群“吐槽”商家。没料到,就因为这些话,两人竟被商家告上了法庭。

  商家要求蔡先生夫妻立即停止对该店商誉诋毁及传播的侵权行为,删除发布的内容,在相应传播平台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损失5万元。

  最后,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商家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蔡先生夫妻言论未恶意歪曲事实,因此不构成名誉侵权。

  朋友圈“吐槽”商家竟被告上法庭

  事情还要从2019年2月18日这天说起,因房屋装修需要,蔡先生在成都彭州市的一家建材经营部选购了某品牌木门、钛铝金门,并现场签订了订购合同书。6月27日,这家建材经营部派工人上门安装完毕。不过,当日下午,蔡先生夫妻就发现安装的木门没有品牌标识,且该木门并非所订购的品牌木门,因此他要求商家按所购商品的三倍金额赔偿。然而,商家不同意赔偿,对蔡先生夫妻的诉求不予理睬。

  不久,气不过的蔡先生夫妻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向电视台提供线索接受采访报道。“朋友们,如果你在××店订购了某品牌木门,请你好好查看一下,因为我家购买的木门没有该品牌标志……希望大家不要被这家无良商家欺骗……”在微信朋友圈里,夫妻俩发表了这样的言论并转发至小区业主群。

法院供图法院供图

  “他们这样一闹,我的很多老顾客也要求退货退款,就连长期合作的装修公司也跟我们店解除了合作,这笔经济损失怎么算?所以我就来法院告他们。”商家说。2019年7月,该商家以名誉权纠纷将蔡先生夫妻起诉至法院,要求蔡先生夫妻立即停止对该店商誉诋毁及传播的侵权行为,删除发布的内容,在相应传播平台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损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