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发改委和市卫计委获悉,从2017年12月22日起,巴中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Ⅰ型糖尿病、甲状腺肿瘤、唇裂、计划性剖宫产等100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按病种收费。

  据悉,患者签订《按病种收费知情告知书》后,进入按病种收费模式。医院按照核定的标准收取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药品、材料等各项费用;患者要求提供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规范诊疗范围外的医疗服务费用需自行负担。

  另外,因合并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项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