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四措并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今年以来,我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13件21人,新收案件收案率同比下降491个百分点。

  延伸司法触角,做好风险排雷。在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提高司法洞悉力,提前预估风险,主动深入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时开展风险排查,对存在可能产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潜在风险,分别向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监护人、学校、社区等个人和单位发送风险预警,提出专项司法建议5篇均获回复,助力行业清源。

  丰富法治宣传,提升防范能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暖冬行、爱传递”等特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校、社区和农村,为留守儿童、孤儿、病残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捐款捐物,并面向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送去法律知识,让未成年人能够免遭受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积极推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履职,先后选派17名优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30余次,发送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结合“三型法庭”建设,以各业务庭为基地,打造青少年法制讲堂5个,开展学生旁听案件审判、青少年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7次,让中小学生“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感受法律威严,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激发学法用法兴趣。

  降低援助门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制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设立“绿色通道”,降低门槛,实现了由退休女法官专人接待、专项受理、优先审批的一站式服务,确保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兼顾法律的温度与尺度,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发挥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中心,加强与公、检、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县妇联、县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两项制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及判前和判后各项延伸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交流,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或配合未成年人案件庭审和帮扶的工作机制,尽力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合力。(刘琴慧、陈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