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雷倢
3月17日,针对网友们近来比较关心的人才公寓申请等问题,成都市住建局收集了17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题:
1。哪些人才可以租购成都市人才公寓?还须符合哪些条件?
回答: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租购人才公寓: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三)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相关规定。即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人才公寓,两人及以上家庭还须符合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