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宁南县检察院获悉,一名男子因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改装的射钉枪,被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起诉。
据宁南县检察院通报,该男子今年34岁,住凉山州宁南县,2019年11月26日,宁南县公安局松新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缉枪治爆工作中,从其家中查获一支黑色改装射钉枪,枪支有铁质枪托,长约1.5米,枪身有“ICJD359力驰制造”字样。2019年12月2日,凉山州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比某某所持有的射钉枪作出鉴定,鉴定意见为:“疑似枪支以火药为动力,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2019年12月12日,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宁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检察院认为,该男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