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来袭的关键时候,有许多人冲锋在前,顶在了抗疫一线。但也有少数借疫情之机,行投机牟利之举的人。

  2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多间药房哄抬价格被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眉山市东坡区一品堂大药房旭光店于2020年1月23日采取“扫街”的方式从东坡区宏达劳保日用品经营店以3.5元/个、2.5元/个的价格分别购进 “3M9001V”口罩和 “3M9001”口罩,并以15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29%和500%。当事人在肺炎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进销差价率(疫情前销售医疗口罩的进销差价率为42.8%和81.8%)销售口罩,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60231元的行政处罚。

  眉山市东坡区宏达劳保用品经营部在购进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23日将库存的3M9001口罩的销售价格由原来的0.9元/个提高到2.5元/个,库存的3M9001V口罩的销售价格由原来的2.5元/个提高到3.5元/个进行销售,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26394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