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8月30日,记者从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阿坝州理县法院宣判了阿坝州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及被告人18名。法院判处首犯陈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年1个月到7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陈波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汪世泽、李强等人,通过实施组织卖淫、非法拘禁、骗取贷款、高利放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并通过张小龙提供的200余万元高利放贷资金,不断扩大放贷规模,逐步形成了以陈波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采用暴力催收和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波及九寨沟县17个乡镇中的15个乡镇,涉及群众100多名,高利放贷金额8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