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走进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一面写着“办案得力、高效神速”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姚波手中。经询问,原来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专程来感谢执行局法官的。

  2020年9月,刘某申请执行李某、杜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本金及利息100余万元,恩阳法院依法受理后,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李某、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二人表示暂无履行能力。执行干警遂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杜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发现二人名下有房产一套,立即予以查封。房子被查封后,执行法官找到李某、杜某,告知二人如果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其查封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由于案涉房产位于成都市,执行法官为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经数次做被执行人工作,让被执行人同意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出售,减少了拍卖环节,同时通过多方宣传,积极寻找房屋买受人,使得房产最终以157万余元的价格成交,将标的款及时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