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无临床症状 20天后才被确诊

  据警方通报,通滩镇返乡男子余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四川省、泸州市及江阳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立案调查。

 ↑余某管理卡 ↑余某管理卡

  同车人员陈某自1月25日起,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2日晚,陈某经核酸检测阳性,但无临床症状,随即送至泸州市传染病医院收治隔离。此时,距离他们离开湖北已近14天。

  2月9日上午,陈某出现咽痛、腹泻等症状后,订正为确诊。

  泸州市卫健委通报信息显示,返回泸州通滩镇家乡后,陈某曾频繁进出小区、村社及农贸市场。泸州市卫健委公布患者陈某曾外出停留场所如下:

  1月22日,通滩镇大坝村11社;

  1月23日,上午通滩镇荔苑小区,下午通滩镇桐子湾村11社;

  1月24日至1月25日,通滩镇桐子湾村11社;

  1月26日,上午通滩农贸市场,下午通滩镇荔苑小区;

  1月27日,上午通滩农贸市场、通滩镇卫生院,下午通滩镇荔苑小区;

  1月28日至2月2日,通滩镇荔苑小区。

  泸州共确诊17例,治愈2例无一死亡

  截至2月9日24时,泸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7例,其中:江阳区7例、龙马潭区7例、叙永县1例、古蔺县2例。

  17名患者中,男性9例,女性8例,年龄在5岁至68岁之间,轻型2例、普通型12例、重型2例、危重型1例,治愈出院2例,无死亡病例。

  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16人,已排除感染风险解除医学观察 590人。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