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因为一场疫情,今年部分企业和市民的收入情况受到了影响,房贷成为他们最担心的问题之一。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减少,在成都所购买的房屋限售三年政策能否提前售卖。目前官方已对此进行回复。

  网友咨询:新冠疫情影响家庭收入,限售三年房屋能否提前卖?

  4月14日,该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表示,自己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其丈夫。新冠疫情发生以前,家庭收入基本可以负担房贷月供和养育小孩等家庭开支。但疫情发生后,孩子爸爸因疫情间接影响了收入,“上个月月底工资只发了2000多元,我们每个月房贷都有4000多元,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孩子要养育,短期内靠之前少量存款还可以勉强支撑。”

  网友表示,在她看来,现在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卖掉成都市中心城区的住宅,置换一套小房子,这样家里不至于哪天因为入不敷出成为法拍房,生活也就能正常运转。“无奈全成都二手房买入后有三年限售政策,我们家房子在三年限售期间无法出售。”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科学合理的可行建议。

  官方回复: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含买卖、赠与、互换等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第五条“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规定,自2017年4月13日起,该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含买卖、赠与、互换等转让行为)。

  回复还表示,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相关建议,该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统筹研究,切实提升因城施策能力,努力满足市民多元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