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王吉南

  4月23日,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面向优秀农民工公开选拔10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记者了解到,这在宜宾尚属首次,具体选拔情况如下:

  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拔对象

  宜宾市返乡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农民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各级党委的领导,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或者评为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执业资格高级以上证书的优秀农民工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4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评为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执业资格高级以上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职3周年以上(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常职干部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外出务工时间不少于1周年;

  5。宜宾市范围内农村户籍;

  6。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