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五里村,提起“郭家院子”,茶馆里本村的老年人都知道“那是文物”。

  72岁的卢大爷,是这座“文物”院子的房主。自家老宅成了文物,卢大爷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和家人越来越觉得,这老宅似乎成了“烫手山芋”——房子虽然是自家的,但拆建、维修却由不得自己。而要继续居住,破旧而尴尬的居住条件又实在不合适。

  这一切,源于2021年9月,卢大爷的房子挂上了“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牌子……

  老宅变文物

  卢大爷今年72岁。1977年,他做上门女婿,来到新都区安了家。次年,独生女儿出生。老丈人家的房屋,是土改时分派的。一个宅子,3个大间,一间属隔壁邻居所有,其余两间归卢大爷一家。房屋条件并不好——土砖墙,隔断是夹着凉席做的,屋顶还是麦草。

  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卢大爷买了两万匹红砖,从河里捞了河沙,混上白灰,把两大间砌成了4个小房间,麦草屋顶换成了瓦房顶。

  到了2012年,宅院外斜横出来的厨房,因为老旧得快要垮了,女儿拿出几万块钱,在原地修建起一套两层的住房。但受限于狭小的建筑面积,楼梯只能修在室内,冰箱、桌椅、洗衣机甚至洗脚桶,都只好杂乱地堆放在“堂屋”(客厅)里。

  房屋层高不到3米,采光不足。大白天,厨房和厕所里都一片黢黑。卧室除了床、柜,摆不下其他东西。

  “我年龄大了,老伴脚不方便,爬不上楼。”卢大爷说,而楼下又阴暗潮湿,外面下雨,里面脚都打滑。

▲现居住房屋的厨房。▲现居住房屋的厨房。

  卢大爷女儿卢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是在2021年初得知老宅被列为文物的。2021年9月被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挂上了“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牌子。这就意味着,这套年代久远的房子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拆建,“拆了就是违法。”但老宅的居住条件,实在太差了。

  卢女士说,自己作为子女,很想给老人改善一下住宿条件,让他们安度晚年,“我爸常说,(老宅)晒不到太阳,湿气也重,感觉像生活在天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