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警群众描述,之前过来收取罚款的男子身着警服,看到他们几人在打牌,便跑到跟前来教育,说要收取罚款,当时有群众交了,有群众未交,那男子也没有计较,收了钱就走了,大概60元。

  在调查过程中,合江民警再次接到群众反映,自己在前往白鹿镇的客车上,因没有戴口罩,被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罚了款。

  随即,合江县公安局榕山镇派出所立即出警,在白鹿镇客运站将男子蒲某截获。

  经调查,蒲某并非公安在编民警,从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坐车到临港街道辖区后,换上随身携带的制式警服以及警用标识,冒用警察身份,进行招摇撞骗,蒲某告知民警服装系从永川一服装店买来的。目前,蒲某因涉嫌招摇撞骗被榕山派出所调查,骗取的现金已返还受害群众,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