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抓获 11名被告人抓获

  2020年4月底,侦查人员分别在吉林省、辽宁省、陕西省将林某、明某等11名被告人抓获,对相关涉案财物、银行账户依法进行了扣押、冻结。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徐某某等11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进行推广,并参与利润分成,非法获利达18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刑事处罚。

  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徐某某、候某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至八万元不等;吴某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对11名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赌博这种新型犯罪活动也迅速蔓延,而网络赌博的隐蔽性强,危害性非常大,人群结构呈愈来愈年轻化的趋势,随着智能手机全民普及,有不少初中生,高中生深陷网络赌博,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葬送了大好前途。所以,请大家自觉抵制并远离网络赌博,千万不要因为一点贪念而深陷赌博的深渊。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法定情形的,依法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线下、线上参赌均属法律打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