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做焊工多年,并以此为生,但过去两年多,54岁的郑某海已无法拿起焊枪。待在老家的他还因左眼失明,生活上存在不便。

  这一切,源于两年前的正月初一,刚回家几天的他,被侄儿郑某用“土炸弹”炸伤致残,左眼失明、右眼视力模糊,全身多处受伤。不仅如此,郑某还火烧了时任村支书家偏房,致村支书家损失上万元。

  事后,郑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加上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同时,郑某海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向侄儿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86.9万余元(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四川资阳村庄连环案调查:男子炸伤叔叔火烧村支书家获刑13年,叔叔致残索赔80万)。

  2022年4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经一审和二审,法院判决:除已支付的4万元,郑某还应赔偿郑某海各项损失19.6万余元。法院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未列入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

  郑某海儿子称,目前,父亲仍未拿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他们也在继续走法律途径,看是否能将父亲因此不能做焊工的损失,纳入应赔偿的物质损失。

  案发:

  自制“土炸弹”炸伤叔叔

  还火烧村支书家偏房

  时间回到2020年春节。在外地做焊工的郑某海回到老家,和家人一起过春节。

  2020年1月15日,正月初一,郑某海在早上6时许发现家中停电,便起床到电表处察看。事后他回忆,当时他准备合上电闸,就被炸得当场昏迷。

  随后,因全身多处被炸伤,伤情危重的郑某海被家人送至在成都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抢救。

▲郑某海事后指出他被炸伤时电表所在的位置。▲郑某海事后指出他被炸伤时电表所在的位置。

  在此之前的几个小时,时任村支书朱某在凌晨3时许接到弟弟电话后,发现自家偏房起火,随即和家人一起灭火。

  “当时我们睡在靠后面的一间屋里,是相邻的弟弟家发现后,打电话把我们喊醒的。”朱某妻子回忆说,等他们来到门前的院坝,发现堆放乡厨用具的偏房屋顶燃起了火苗。他们赶紧断电并泼水灭火,“还好,火苗没有通过电线窜到正屋。”

  大火扑灭后,朱某和家人发现,偏房和里面堆放的1000多张塑料椅子、100多张桌子,以及篷布和伞,全被烧毁。后经认定,朱某家被烧毁物品,在鉴定基准日价格为10709元。

▲时任村支书朱某家被烧毁的偏屋(红圈处)已重新搭建。▲时任村支书朱某家被烧毁的偏屋(红圈处)已重新搭建。

  当晚,郑某被民警抓获归案,两起案件都与他有关,被炸伤的郑某海还是他亲叔叔。

  经查明,春节前,郑某便将鞭炮、炸药等装入白酒瓶内制成“土炸弹”,后将该爆炸装置藏匿起来。

  案发当天零时许,郑某将事先准备好的爆炸装置、两瓶矿泉水瓶装的汽油、头套、手套、打火机等作案工具装入背包,并在途中制作了简易梯子,随即来到叔叔郑某海家。到了叔叔家屋后,他登上自制的竹梯,将叔叔家大门旁电表处的闸刀拉开断电,并将爆炸装置安装在电表隐蔽处。

  随后,郑某又沿小路来到村支书朱某家偏房,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沿屋顶缝隙泼洒到屋内,点燃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