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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020年05月20日 15:34 北纬网 

  一个鸡蛋,用硬物轻易就能砸碎,而鸡蛋“戴”上“头盔”,就很难砸碎……这条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拍摄的小视频,近日在网上被大量转载和传播。

  4月25日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启动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非机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文明素养和守法意识。

交警向市民宣传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向市民宣传佩戴安全头盔

  戴好安全头盔

  保障骑行安全

  2019年12月,名山区刘某驾驶无号牌四轮车行驶左转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胡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胡某头部受到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案例,警示着人们驾乘摩托车等车辆时要佩戴安全头盔。

  相关研究表明,在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到该类事故死亡总数的75%以上。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保护措施相对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驾乘人员头部受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李勇腱介绍,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摩托车事故的死亡率,“不仅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也应佩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可处记2分及五十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生命只有一次,戴好安全头盔,既是遵纪守法,也是保护自身安全之举。

  系好安全带

  守护出行平安

  汽车安全带又称为座椅安全带,对驾乘人员起到保护作用。

  数据显示,交通事故中未系安全带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对于驾乘人员来说,安全带是名副其实的“生命带”。

  去年,雅安市交警部门开展了“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民警发现,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情况普遍存在。

  对后排乘车人员来说,如不使用安全带,发生碰撞时可能撞破玻璃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驾驶员及前后排乘客都应系好安全带。

  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会被处罚,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同样也要受到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可处罚款五十元并记2分;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硬道理。民警提醒,正确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才能够在最危险的时候给予自己最安全的保障。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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